制氧厂围绕“四不伤害”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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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树亮)  进入八月份,文安县新钢钢铁公司制氧厂围绕贯彻落实“四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到伤害深入细致地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使员工在工作期间每分每秒都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首先是不失时机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八月初,厂领导根据制氧厂的工作实际把“四不伤害”细化成若干条款,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每一名员工手中,要求大家利用下班以及上班的空隙时间记熟背熟,并在工作中认真执行。比如工作中怎样做到不伤害自己?员工们从上班戴上安全帽的那一刻起就提醒自己:我是否了解自己的工作任务?我的责任是什么?我具备完成这项工作的技能吗?我的工作有什么不安全因素,有可能出现什么差错?万一出现故障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防止失误?等等。脑子里有了这么多问号,工作中每时每刻都保持高度的警惕状态,每一项操作,每一个细节都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的危险动作。

其次是厂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勤督促、常检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厂长和安全科长经常深入车间和员工一起劳动,并按照公司和厂里的有关规章制度率先垂范,随时把好的作法和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章。这样做,不仅保证了安全生产,同时也保证了员工工作积极性的有效发挥,从而保证了在生产任务重、员工少的情况下不出任何大小事故。

另外,厂领导还把贯彻落实“四不伤害”制度与加强团队建设紧密挂钩,树立每一位成员都是团队一份子的大局意识,大家同在一个厂工作,关爱他人就是自己的义务。安全不仅仅是一个人的事,还是团队的事,不仅自己要注意安全,还要保护团队其他成员不受伤害。工作就意味着安全责任,无论是谁,一旦发生事故除牵涉到自己,也会给他人和全厂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安全生产其实也是一个互帮互学、互相监督,共同维护集体荣誉的团队合作。

由于制氧厂在生产中认真执行了“四不伤害”制度,员工的安全素质大大提高,开始从“要我安全”转变成“我要安全”“我会安全”,在目前工作量较大的情况下,该厂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受到公司以及集团领导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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