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集团公司党委首轮2个巡察组先后向煤层气公司、重装集团、陕化公司、澄合矿业公司、神渭管运公司和府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期间,巡察组首先向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组长严肃、认真地指出了被巡察单位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巡察期间收到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问题反映也作了全面反馈。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了深刻的表态发言。
反馈会上,集团公司总政工师、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永刚,传达了10月19日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成员专题会议精神,重点全文传达了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照乾在听取首轮巡察情况汇报后的讲话,并就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首轮各巡察组组长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1日至9月15日,集团公司党委开展了首轮巡察工作,成立两个察组,采取“一拖三”的方式,对府谷能源公司等6家单位进行了巡察。
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省巡视巡察工作方针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抓“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从实开展巡察监督。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对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交由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调查处理。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试行办法》要求,被巡察单位应于巡察情况反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党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两个月内报送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三个月内报送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报告。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将向党内和单位进行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集团公司党委巡察办,将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雷忠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