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轴新村2-3幢停车场招租函
时间:2019-04-19 00:00 来源: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 作者:福建龙溪轴承(集 点击:次
我公司决定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对公司龙轴新村2-3幢停车场(地址位于延安北路50-12号至50-19号海尔专卖店及迪可士楼下)进行招租。为保证招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租函。 一、车场基本情况 1、停车场面积:602平方米。 2、公司员工上班时间的车辆寄车收费标准:摩托车、电动车和助力车12元/月(目前有50辆左右),自行车2元/月(目前有2辆) 3、其他外来车辆寄存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二、投标条件 1、投标单位或个人必须具备良好信誉。 2、投标单位或投标人投标前到我公司综合部缴交1000元押金作为投标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则该笔押金转为水电费押金,至租赁期满不再续租时水电、租金余款全额缴清时退还;若未中标,该笔押金如数退还投标人。 三、标书内容 投标人须填写承租报价单(控制价即最低承租价为3元/ m2·月): 1、法人投标: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承租报价单(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2、自然人投标:投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承租报价单(自然人签名)。 四、送标时间 各投标单位或个人应于2019年4月 26 日下午5时前将标书密封并在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或私人印章送交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逾期或封装不合格将不予接收标书,视为弃权处理。 五、评标及中标 1、投标单位(或自然人)承租报价低于3元/ m2·月(不含3元/ m2·月)或未缴交押金者为废标。 2、公司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的承租价并综合相关因素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3、中标单位或个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之日起,携带中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授权证明,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中标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周内与龙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限2至5年)并办妥相关手续,在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水电押金及合同约定租金的缴交,否则公司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中标资格,且原缴交的1000元押金不予退还。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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